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2-3龄幼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药效较迅速,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确使用的技术条件下对环境相对安全。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无特殊解毒剂,无特殊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