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3、人畜允许进入的时间为24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对棉花棉铃虫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禁用于茶树,使用时防止药液漂移到茶叶作物上。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呼吸、麻痹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或不慎吸入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治,可使用阿托品、解磷定,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光保存。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