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二化螟,要在卵孵化高峰期后1周左右施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超过破口期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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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能较迅速地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本品对水稻稻瘟病和水稻二化螟的防治有很好的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虽为低毒但仍需注意避免人体接触药剂。作业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或药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在使用时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新鲜处;如不慎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如为杀虫单中毒,症状为早期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急救措施:1.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2.如有误服发生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