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移载后5-10天拌毒土撒施,也可用于返青肥、底肥一道撒施,并注意保水3-5厘米,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杀虫单与克百威农药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且有一定的杀卵和熏蒸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沙蚕毒素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克百威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眩晕、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心跳加快、瞳孔缩小、意识不清、支气管收缩,呼吸困难;杀虫单轻度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多汗、胸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中毒表现有昏迷、烦躁不安、面色苍白、全身湿冷、口唇青紫、瞳孔缩小、并有肌肉抽搐、呼吸肌麻痹和惊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克百威中毒为主,可肌肉或静注一次2毫米阿托品,直到中毒症状得到控制。不能用肟类药品急救,如解磷定等。如属杀虫单中毒应洗胃,轻度每1-4小时静脉注射阿托品0.5-1毫克;严重时每小时静脉注射阿托品2-3毫克,维持给药2-3天。不能用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原药为高毒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