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木虱卵孵盛期至若虫初发期施药,常规对水后,搅拌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活性物质的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梨木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梨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生物农药,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害虫抗药性.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花期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毁弃污染的鞋。
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昏迷者喂任何东西或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