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时期为阔叶作物苗后,禾本科杂草3-5叶期时,每亩用本品30-40毫升兑水20-30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芳氧苯氧丙酸类苗后选择性旱田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很快被杂草茎叶吸收,在植株体内传导,积累在杂草顶端及中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分裂,使杂草坏死。本品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避免药雾飘扬到玉米、小麦和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长期干旱无雨、低温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4、一般选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5、长期干旱和近期有雨,待雨后田间土壤水分和温度改善后再施药或有灌溉条件的,在灌水后再施药。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防止药液溅入眼内,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有误食,应立即饮用大量牛奶、蛋清、动物胶等或饮大量水催吐,保持镇静,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和远离火源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饲料混放,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4、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不要摔和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