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 ~ 7 天用药,施药前田间灌水3 ~ 5厘米的水层,每亩用本品加细潮土20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丁草胺混配而成。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苄嘧磺隆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活性,使支链氨基酸合成受阻,而使细胞分裂和生长遭到破坏。两种除草剂在杂草体内的作用部位不同,而且杀草谱有显著的互补性,因而有较宽的杀草谱。在推荐的剂量下,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牛毛毡、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鳢肠、水苋菜、节节菜、陌上菜、泽泻、眼子菜、雨久花等。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水生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
3 本品对鱼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