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口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好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潜入叶片内为害的害虫,主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和治疗: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性严重才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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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