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好在棉花盛花期开始时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添加渗透剂精制加工而成,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较好的渗透作用,对棉花棉铃虫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中毒急救(24小时)电话:4000990766/400886712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