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苗床或本田中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用最佳,亩兑水30-45公斤均 匀喷雾;
2、于月季蚜虫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水稻飞虱、月季蚜虫。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二龄期家蚕、蜜蜂高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严禁二龄期家蚕使用本品后桑叶喂食。蚕室、桑园附近和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挪作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种子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