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幼虫1-2龄发生高峰期使用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本品不杀卵。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遵循《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入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2、本品对鱼高毒,应避免药液流及湖泊、河塘或鱼塘,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忌污染水源,对蜜蜂有毒,远离蜂房用药,避开蜂源作物盛花期施用。3、每季作物施药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甘蓝2天、萝卜7天,小油菜3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