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棉花上的棉铃虫在低龄期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7-10天左右喷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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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杀虫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要喷雾均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远离火源并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4.装卸运输时要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