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苹果树新梢生长期,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效果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化合物,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强渗透作用,速效的杀虫力,残效期较长,可防治苹果蚜虫。 |
注意事项 | 1、因本剂对桑蚕有毒性,所以附近有桑园,切勿喷洒在桑叶上。 2、不可与强碱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3、养蜂区、水产养殖区附近慎用。禁止在河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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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