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菜青虫中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一般加水50公斤,均匀周到地喷雾于蔬菜叶子的正反两面。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推荐用量下,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剂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施药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蚕室附近喷药。
4.喷药要均匀周到,包括叶的背面等都要毫无遗漏地喷到药液,才能有效消灭害虫,气温低时使用更能发挥其药效。
5.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均匀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施在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
7.清洗器具不得污染水源和水系。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后,不要崔吐,否则会加重病情,立即送医院请医生诊治。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