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萝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青菜2天、大白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3】不能催吐。皮肤接触或眼睛溅入,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