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重点施药在棉株嫩头、群尖、上层叶片和幼蕾上。在棉铃虫各代产卵高峰期施药能有效压低田间虫口数量。视虫害 |
产品性能 | 1.本品由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2.药液通过穿透害虫体壁,破坏害虫神经系统,导致害虫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及相关说明,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使用,也可在当地植保专家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5. 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使用时注意保护水源、蜜源、蚕场。 6.本品不宜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7.本品易燃、易挥发、有毒,不得接近火源、热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经口误服会出现以下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