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注意个人防护:接触本品应穿防护衣服和戴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2、工作场所应防火、防尘、防止泄露。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人员应戴防毒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盖住泄漏物,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收集回收运到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着火:采用泡沫、干粉或沙土灭火。4、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做他用。5、不得污染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