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盛期用药,施药时应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能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作物有渗透传导作用,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要在薯类作物上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若误食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可引吐)并尽快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