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在若虫盛发期,每亩用本品兑水均匀
喷雾,喷雾时务必将药喷到稻从中下部,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
2.本品为浓可溶液剂,属水基质剂型,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作物幼嫩组织安全,并能保持叶面和果面原有的光洁度,且对环境和天敌影响相对小。
3.本品内吸性较好,药液能传导到作物的各个器官,对药液无法直接喷到的害虫同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推荐剂量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须佩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使用此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
4.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清洗衣物,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
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震颤等。误吸: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立即用肥皂水洗涤沾有药液的部位;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