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低龄期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喷雾均匀彻底。 |
产品性能 | 1、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 2、本品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 5.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上安全间隔期7天,在甘蓝、小白菜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
7.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中毒急救:[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