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一般在分蘖后期、孕穗期和齐穗前期。采用兑水对水稻整株植株均匀喷雾。
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干扰细胞膜透性,阻止某些亲脂几丁质前体通过细胞质膜,使几丁质的合成受阻碍,细胞壁不能生长,抑制菌体的正常发育。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2、在防治稻瘟病有效的浓度下,有时会出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
3、本品低毒,但施药时要注意防护,药后要清洗手、脸等可能被污染部位,
4、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误入或误食。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常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甚至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2、皮肤和眼睛污染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吸入要立即移离现场。
3、用阿托品1-5mg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4、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6、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