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用药,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熏蒸作用,对棉铃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数,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为21天(安全间隔期)天。
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周围作物的开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喷药时应将药剂喷洒均匀。
3.喷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向高处喷药时应戴风镜。喷完药后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如发现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4.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农药包装,操作人员应戴必要的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要小心谨慎,不要吸入口鼻。农药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