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十字花科菜青虫,在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阻止摄食等作用,有效
成分能够干扰害虫的神经传导从而使害虫兴奋麻痹质而死亡。本品不仅
能防治害虫的幼虫,而且还能有效防治虫卵和成虫。防治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
数3次。 2、不可与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 3、对鱼类、蜜蜂、蚕有
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
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施药过程中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施药
完毕,立即用肥皂清洗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 5、用药量及施药次数
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
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抽搐、昏迷。2、若污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洗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3、若误服中毒,立即洗胃,不能催吐,并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 2、贮存
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严禁与食品、饲料、
饮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