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水稻稻飞虱时应于稻飞虱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导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