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在初龄幼虫盛发期使用。
2、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对水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切勿接触本品。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多因误服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发病。轻度:头痛、头昏、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1、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和利血平。2、如不慎吸入(溅入眼内)或皮肤接触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剩余残药和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本品应有专用车辆运输,防爆防火。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