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开始用药,低龄幼虫钻蛀前使用效果更佳。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和敌稗混可使用,在使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得使用本剂。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本品对蚕、鱼、蜜蜂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5] 本品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皮肤红肿等。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