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盛发期前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强,也有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一般施药后3-7天才能看出效果,对成虫没有直接杀伤力,但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并且产出的多是不育卵,幼虫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对水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3、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蜂、蚕、鱼类等有毒,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立即携本标簦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