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用药,亩用制剂100-120毫升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性能。在植物上有良好的渗透性,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在植物上降解速度较快,残效期短,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使用不得超过3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后应清洗双手及衣物。
4、对鱼、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后器具。
5、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