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在花生叶斑病初发期施药,用量1500-1875克/公顷(200-250克/亩)连续喷施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和内吸作用,其特点是悬浮率较高,分散性较好,粘着力较强,药效较稳定。用于防治花生叶斑病。 |
注意事项 | 1.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或碱性农药混用。 2.用前摇匀,若有分层现象不影响药效。 3.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