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发病初期用药,两次用药间隔为10-14天以上,可连续用药2-3次,收获前30天停止用药。2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苯并咪唑杂环类内吸杀菌剂,残效期较长,对真菌性病害具有较好生物活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在作物发病严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和次数,但不要超过规定剂量和次数。喷药后24小时内下雨应尽快补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黄瓜、大豆、桃、李等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中毒症状为: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表现为眼结膜轻度充血可通过食道引起中毒,中毒治疗可服用或注射阿托品,或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