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时用药。用于萝卜、甘蓝,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最多用药2次,每次用药间隔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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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梨树的梨木虱,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中萝卜、小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5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产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眼睛上用清水清洗,并请医生治疗。
2、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
3、如吸入,速将患者转移到通风处,并请医生治疗。
4、如误服,在患者完全清醒时引吐,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混放,避免儿童接触,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