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螨害发生初期(平均每叶2~3头害螨)时使用,效果最佳。防治柑橘红蜘蛛在4月下旬到5月用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杀螨剂,对害螨以触杀为主兼具胃毒作用, 喷药后起始毒力缓慢,3天后活性开始增强,14天达到高峰,其持效期可达2~5个月,炎热天气下效果更显著。对成螨、若螨均有较好效果,对螨卵杀伤力较差,对害螨天敌如捕食螨、瓢虫和草蛉影响小。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标签,并严格按标签说明的方法和剂量施药。
3)使用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并穿胶鞋。顺风喷雾,防止口鼻吸入。天气不良时不要施药。
4)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高毒,剩余药剂不要倒入鱼塘或水源;也不要在鱼塘或水源中清洗施药器械。
5)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6)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严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
本品粉末进入眼睛、鼻子或留在皮肤上都会引起强烈刺激,如进入眼睛,应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中毒现象头痛、头晕、多汗,要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的衣服,并冲洗沾染上药物的皮肤。如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休息。如误食,要立即送医治疗救治。[1]不得促使呕吐,要立即就医,进行洗胃,导泻。对症处理。[2]无特殊解毒剂,预防治疗,防止脑水肿发生。[3]严禁大量输液。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药剂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存放。应密封储存于干燥、避光、通风阴凉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运输时要严防雨淋和日晒并保证不得泄漏。装卸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