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播后苗前或播后复膜前,均匀喷雾。
2. 本剂活性高,用药量不宜随意增大。
3. 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苗前除草剂,持效期长。适用于大蒜、花生田防治荠菜、地锦、青葙、藜、狗尾草、播娘蒿、马唐、牛筋草、稗草、鸭跖草、牛繁缕、猪殃殃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土壤长期干旱影响杂草吸收药剂。
2.不可与碱性物质相混。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工作,排水不良地块,大雨后积水会妨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
3.药后短期内漫灌或雨后田面积水易造成严重药害。
4.黄瓜、菠菜、小麦、谷子和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敏感,施用时应注意避开上述作物。
5. 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