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3龄前)喷施,每亩用药量一般加水30-50千克,作物幼小时用水量酌减。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高梁、月季花易产生要害,不宜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昏迷、抽搐和肺水肿。
急救措施:沾附皮肤或溅入眼中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应立即催吐洗胃,治疗药剂为阿托品为主,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严禁倒置,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