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时施药,7天后视虫情再进行第二次施药,注意喷雾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药效较为迅速,对光、热稳定,残效期较长,可有效杀死害虫的卵,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防治效果较好。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棉花的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食者一般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中毒。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需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