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粮面施药:药剂放在不能燃烧的器皿内,器皿间距1.3米左右,每点片剂不超过150克,片剂不得重叠堆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磷化铝及辅助材料制成,外观呈灰绿色,磷化铝含量≥56%,片重3.2±0.1克。遇空气中水分分解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磷化氢具有大蒜味,比重1.183)。可用于熏杀粮食中的仓贮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畜剧毒,应密闭仓库,避免吸入体内,接触药品时不得吸烟及吃食物。
2、施药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操作要迅速、准确;处理完毕后必须洗净手脸。
3、施药时不得集中投药,以免发生燃烧(磷化氢着火点150℃,爆炸极限为26毫克/升25℃)。
4、熏蒸场所不准使用明火。消防方法:采用干沙盖压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
5、检查有无磷化氢存在,可用(0.5M)硝酸银试纸做显色反应试验,根据试纸变色程度,判断有无毒气或浓度大小。
6、吸附剂及磷化铝残渣,挖坑埋掉。
7、56%磷化铝空间用药量3-6克/立方,粮堆用药量6-9克/立方,施药后密闭3-15天,放气2-10天,熏蒸要求最低平均粮温10度以上。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主要表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咳嗽、胸闷,并有咽干、腹痛及腹泻等。
要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和眼睛,施药时,若发现头昏、胸闷、恶心、面色苍白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中毒严重时,应即刻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不能使用肟类药物。注意保护心脏和肝脏。中毒者应禁食奶类、油类及酒类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