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建议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防效较好。
2. 禁止在水田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光、热稳定,对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具触杀、胃毒作用。速效性强,棉铃虫接触后立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危害作物。本品可上下传导至作物各部位,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用于棉花时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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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经口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经皮中毒症状为皮肤发红、发痒,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花、流泪、眼睑红肿。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眼睛沾染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只能对症下药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