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用药,施药时应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十字花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 本品对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期间严禁吸烟和饮食。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青菜21天,萝卜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如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果本品溅于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万一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