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纯品为白色结晶,工业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色晶体,溶点:173-173.5℃,溶解度为丙酮8g/kg,甲醇为5g/kg,二甲苯35g/kg,中性条件下稳定,遇酸碱分解。
本品属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等毒,主要是胃毒作用,无触杀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 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如头痛,疲乏,无力,呕心等。
2、如误服本药剂,应立即喝食盐水或肥皂水催吐,如吸入后应立即离开中毒现场,脱去污染物到空气新鲜处,如溅入眼睛或皮肤沾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严重者可使用硫酸阿托品进行解毒或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2、在运输过程中应严防雨淋和日晒。
3、装卸时轻拿轻放,以防破损
4、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5、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存放和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