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一次,注意要确保药液喷洒到水稻中下部或茎基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粉体细微,击倒力较强,针对抗性较强的稻飞虱,药效较快速。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有毒,建议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中毒急救: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