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超过破口期后三天。
2、秧田掌握在秧苗3-4叶期或移栽前施药。大田防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对水稻稻瘟病的防治有较好的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虽属低毒杀菌剂,但仍需注意避免人体接触药剂。作业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蜂群、蚕室和桑园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最多可使用2次。
5、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在使用时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新鲜处;如不慎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勿与食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