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2.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高粱、豆类对敌百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在弱碱液中可变成敌敌畏,但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对害虫有很强的胃毒作用,兼有触杀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但无内吸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2.本品对鱼类的毒性为低毒,鸟类的毒性为中毒,蜜蜂和家蚕的毒性为高毒,因此在养蜂地区谨慎使用,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接触桑树。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