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花生播种时与适量细土混匀后沟施,每亩用土30-40公斤。
2.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有较好防效,能够防治花生地下害虫,如蝼蛄、蛴螬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或夜间使用。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比较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否则会引起药害。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有毒,禁止在鸟类保护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严禁污染水体和桑树,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该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呼吸困难、瞳孔缩小、腹痛、昏迷、抽搐、呼吸困难、惊厥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洗净;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雨、防潮、防光照。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