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公顷用本品1500-2250克兑水稀释至450公斤(或每亩用本品100-150克用水稀释至30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复配型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同时有效成分硫也可干扰瘟病菌正常的氧化一还原反应达到杀菌的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21天,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
4、施药人员必须穿戴长袖衣裤、戴口罩,要始终处于上风向位置操作,禁止接触皮肤;施药过程中严禁喝酒、抽烟、饮水、进食,不得用手擦抹眼、面和嘴,避免过累、过热。
5、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
6、用药后的作物应防止被畜禽食用,施药后的田地禁止放养家禽和牲畜。
7、药剂应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装后余下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到其他包装中。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只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毒性低,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宜保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并加锁,严防受潮;远离热源或火源。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3、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避免包装散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