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在桃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爬果期用药,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3次,整株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3.本品对蜜蜂、家蚕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远离蜜源和蚕室。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3.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