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菜蚜在虫口上升时喷药。亩对水40-50千克,若药后3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避开大风天用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蚜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及其抗性品系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
●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鸟类保护区,蚕室、桑园附近,开花植物花期及蜂类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措施: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放和运输。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