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用药,注意均匀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适用于棉花上防治棉铃虫,茶树上防治小绿叶蝉。 |
注意事项 |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2.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避开蜜源植物,使用时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剩余药液不得倒入河流中,药械不得在池塘内洗涤。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使用时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