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防治叶瘟,在叶瘟刚发生时或预测即要发生时施药;防治穗瘟,在水稻刚抽穗期或齐穗期施药,兑水60~7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对稻瘟病有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 该产品用于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2. 不可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 该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注意不要在养鱼水田里及水生动物养殖场内施药。
4. 避免剩余药液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的皮肤。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产品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中毒或误服时,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