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非抗性小菜蛾幼虫2-3龄期,棉铃虫虫卵孵始盛至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趋避和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和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不要随意增加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等混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请勿在炎热天气施药。施药期间禁止进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于神经毒剂,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 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干燥,避雨、避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存,禁止无关人员、儿童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