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病害发生的初期施用,当稻瘟病持续流行时更应每隔7-10天用药一次。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防治水稻各生育期的稻瘟病如秧苗苗瘟、插秧后的叶瘟和抽穗后的穗茎瘟等,均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手套及口罩,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
2、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
3、为保证施药者安全,不要在炎热天气中施药,如需在盛夏施药,应选择气温较低的早晨、上午或者傍晚时间。
4、一次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夏季施药应注意休息和防暑降温。
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敌稗混用。
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用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手部、脸部及其它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如误用发生中毒现象(症状为眩目、头痛、呕吐、腹泻等),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中毒者须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并保持身体温暖;应饮用含大量医用活性碳的水。解毒剂为硫酸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原包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和远离种子、食物、饲料、饮水、火及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并锁紧,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